新政发〔2023〕3号
关于印发新安镇2023年春运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新安镇2023年春运工作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新安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6日
新安镇2023年春运工作应急预案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确保春运期间旅客运输工作安全有序高效进行,提高应对各类春运突发事件的能力。维护我镇社会稳定,特制订《新安镇春运工作应急方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国家和省市行政法律法规。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春运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突发公共事件。
根据春运可能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将春运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一类: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
二类:事故灾害。主要包括公路、水路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及码头渡口发生重大灾害等。
三类: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影响社会健康事件,例如严重损坏的重大传染疾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动物疫情等其疾病。
四类:公共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爆炸事件、恐怖袭击及规模较大的群体性春运突发事件。
各类春运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一级(特别重大)、二级(重大)、三级(较大)和四级(一般)。
1.4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在春运期间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时应对处置工作,以上四类突发事件应急启动,可单项也可多项合并启动。
1.5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分工负责、快速反应、协调联动、已发实施的原则,将应急救援和交通疏导工作作为首要任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交通安全畅通。
二、组织机构
2.1领导机构职责
新安镇春运办作为我镇春运期间的应急协调指挥机构,统一负责全镇春运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配合其有关部门的春运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督促检查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宣布启动和停止实施春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春运应急办联系电话:83986000
2.2办事机构与职责
2.2.1镇派出所
负责维护所管辖区域周边道路的治安,组织警力确保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特别是做好防爆防恐等春运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严厉打击车匪路霸。
在接到实施应急预案的指令后,要及时增派警力迅速到达指定区域。
2.2.2镇农路站
受自然灾害影响造成公路中断时,迅速组织抢修队伍,尽快恢复交通畅顺。
2.2.3镇安监所
协调春运期间全镇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及春运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2.2.4镇爱卫办(卫生院)
(1)春运期间准备好医疗救护应急力量。
(2)春节期间做好重点人员就诊及转诊。
(3)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救治工作,按相关卫生应急预案开展公共场所的消毒和防疫工作。
2.2.5镇劳保所
镇劳保所协助做好滞留人员的安抚工作。
2.2.6镇民政办
配合县民政部门及时调配一定数量物资,对街面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开展助,避免流浪乞讨人员出现“受冻、挨饿”等情况。
三、预警预防与信息报告
3.1信息监测预测
3.1.1各村(社)、有关部门要充分开展春运突发事件隐患调查,监测并掌握可能导致春运突发事件的各种因素。
3.1.2各村(社)、有关部门要遵循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各类春运突发事件进行预测分析。预测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可能涉及的因素,如发生的时间、地点,所处的气候条件,周边的建筑、交通和人口密度情况,以及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等。
(2)事件的危害程度,如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的危害。
(3)事件可能达到的等级,以及需要采取的应对措施。
3.1.3 通过预测分析,若发生春运突发事件的机率较高,影响较大,各村(社)、有关部门要及早采取预防和应对措施,同时迅速报告镇春运办。
3.2信息报告
3.2.1春运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以各村(社)有关部门值班系统为主要渠道。
3.2.2发生春运突发事件,各村(社)等有关部门必须立即报告镇春运办,镇春运办接报后,立即报告县春运办。
3.2.3报告的内容包括:事件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隐患、采取的措施、请求帮助解决的问题等。
3.2.4信息报告分为基本情况报告和后续情况报告,基本情况报告要做到快速准确,后续情况报告要做到系统全面。
3.2.5有关法律、法规对春运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工作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应急处置自然灾害应急处置
4.1受自然灾害影响,出现长时间道路中断无法通行情况
对于受自然灾害影响,出现长时间道路中断无法通行情况,镇农路站应迅速组织抢修队伍,对镇内中断道路进行抢修,尽快恢复道路交通顺畅。特别因天气原因,导致路面结冰,应及时进行处理,尽快恢复交通。
4.2事故灾难处置
4.2.1发生交通严重堵塞
如发生交通严重堵塞或重大交通事故导致道路破损,镇农路站应对受损道路迅速进行抢修,尽快恢复通车。
4.2.2发生火灾事故
当公共场所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时,现场工作人员要迅速疏散群众,维持秩序,抢救伤员和财产,并立即向消防部门和镇春运办报告。镇派出所等相关部门要增派力量维持现场及周边的治安和交通秩序。镇卫生院应实施紧急救护工作。
4.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
4.3.1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当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镇卫生院、派出所等部门立即对疫病传播区域进行警戒、隔离,对被传染人群进行救护,做好防疫处理。如发现严重病人应立即向卫生部门和镇春运办报告,并就近治疗,切实防止因病人跨地区求医或流动而导致疫情扩散。
4.4公共安全事件处置
4.4.1发生爆炸事件
(1)公共场所如发现可疑爆炸物品,现场执勤人(包括派出所、安监所、卫生院等部门)要迅速疏散群众,控制现场,及时向镇春运办和有关部门报告,镇派出所要立即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2)发生爆炸事件时,现场执勤人员要迅速组织旅客疏散和实施抢救,维持现场秩序,划定警戒区域,搜捕凶犯,同时立即向镇春运办和有关部门报告。派出所、安监所、卫生院等部门要迅速调派力量前往现场处置,实施救护、当地医疗部门立即派出足够人员实行抢救,人员不足时,迅速向县医疗单位申请增援。
4.4.2发生恐怖袭击事件
(1)公共场所等目标受到恐怖袭击威胁时,现场执勤人员要迅速疏散旅客远离袭击目标,维护现场秩序,及时向镇春运办和有关部门报告。派出所、安监所及卫生院等部门迅速调派力量前往现场组织处置,实施救护。
(2)当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恐怖袭击事件时,镇派出所要立即向镇政府报告,由镇政府向县春运办协调相关部门警力进行处置,迅速平息事件。
4.4.3发生群体性骚乱事件
(1)如公共场所群众聚集闹事,现场执勤人员要及时做好劝导和秩序维护工作,并立即向镇春运办和有关部门报告,派出所、城管所等部门迅速增派力量前往现场组织处置。对现场闹事及故意破环人员,要立即予以扣留,并移交有关部门审查处理。
(2)当出现不法分子趁乱进行打砸抢等违法犯罪活动时,现场执勤人员要坚决制止,派出所民警应将首犯抓获并迅速带离现场。各村(社区)所管辖的公安机关要负责对不法分子进行监控、取证,为事后依法处理提供依据。
(3)当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暴乱时,镇派出所要立即向镇政府报告,由镇政府向县春运办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处置,迅速平息事件。
五、应急响应
5.1分级负责
春运期间发生春运突发事件,由各单位、各村(社)、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根据以下规定分级负责处理。
(1)发生四级(一般)春运突发事件,由各单位、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启动本级预案并负责处理,镇春运办做好指挥、协调工作。
(2)发生三级(较大)春运突发事件,由各单位、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启动本级预案并负责处理,镇春运办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协助、指导。
(3)发生二级(重大)春运突发事件,由事发地镇(社区)负责做好前期处置工作,并按规定上报镇春运办,镇春运办接报后迅速启动对应预案进行处理。
(4)发生一级(特别重大)春运突发事件,由事发村(单位)负责做好前期处置工作,镇春运办接报后迅速启动对应预案进行处理并按规定上报县春运办。
5.2上级预案启动后,相关的下级预案随之启动。
5.3总结
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将应急工作的全过程记录整理后,形成系统的书面材料,为今后妥善处置春运突发事件积累经验。
新安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1月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