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镇供电所、镇安监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江苏省电力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提高本镇辖区内公共区域电力设施安全管理水平和电力供应安全保障能力,防范各类涉电安全事故事件发生,营造安全稳定涉电公共安全环境,经三口镇人民政府同意,三口镇安监分局、三口镇供电所决定建立健全涉电公共安全隐患治理联动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防范因公共用电设备设施安全隐患引发的社会人员触电事件;
(二)防范外单位或个人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违章施工、违章种植、违章堆放/堆填、违章砍伐、违章用火等行为导致人员触电或对电力设备设施破坏;
(三)促进用电设施产权单位对公共场所户内、户外和水下用电设施建设及运行安全规程的落实,做好隐患治理。
由三口镇安监分局和三口镇供电所联合组建三口镇电力执法机构,负责全镇涉电公共安全的隐患排查、隐患归集、跟踪治理、电力执法以及新闻宣传等相关工作。
二、工作模式和组织机构
由镇安监分局和三口镇供电所联合组建三口镇电力执法机构,负责全镇涉电公共安全的隐患排查、隐患归集、跟踪治理、电力执法以及新闻宣传等相关工作。
三口镇电力安全执法机构下设办公室(简称电力安全综合执法办公室),办公室在镇安监分局,由镇安监分局和三口供电所派员共同承担办公室日常工作。
电力安全综合执法办公室设主任1名(由镇安监分局人员担任),副主任1名(由三口供电所人员担任),成员若干名(由镇安监分局与三口供电所共同派员组成)。
三、工作职责
(一)开展涉电公共安全隐患排查。结合上级工作部署以及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定期开展涉电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形成全镇涉电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台账。
(二)分类处置涉电公共安全隐患。定期向三口供电所、各村收集涉电公共安全隐患,形成隐患清单台账,并依法依规分类跟踪处置重点隐患和一般隐患。
(三)开展电力执法。开展涉电公共安全隐患案件电力行政执法工作,针对辖区内危害供用电安全、破坏电力设施等违法行为,以及经督促拒不整改的严重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依规严格执法,依法处罚,直至追究经济和刑事责任。
(四)做好涉电公共安全宣传。利用主流媒体、张贴公告、印发宣传册等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普及防范涉电公共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用电意识,增强群众积极参与用电安全治理积极性。
特此通知。
三口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