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社会事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高一峰
严格落实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禁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人情”执法、多头执法、交叉执法、粗暴执法,坚决杜绝简单粗暴、违反法定程序、滥用自由裁量权的执法行为。
加强执法监督制度,坚决纠正乱罚款、乱检查、乱作为等侵害营商环境合法权益的行为。杜绝执法不公、执法不严、以权谋私等破坏营商环境的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减少对商企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和干扰。
定期开展执法“开放日”活动,邀请经营业主走进办公地点,现场观摩、体验、了解执法工作。让从业者进行现场“体验式教育”,更好地拉近与执法相对人、社会群众的关系。
下一步,社会事业大队将继续以“优化营商环境”活动为契机,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推进以服务经济、方便群众为目标,全面提升政务服务高质量的发展水平,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持续优化我县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