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2023年起我市取消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单建统筹,灵活就业人员按照8%(在用人单位不含生育保险费率的医保缴费率与职工个人缴费率之和基础上,降低1个百分点)的缴费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但享受的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和住院待遇保持不变。缴费下降不仅能够鼓励更多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同时也能减轻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的负担。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主要采用网上缴费(“我的连云港”APP 搜索“医保社保缴纳”,微信、支付宝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银联 POS 机缴费,农商银行柜面、手机银行 APP、自助柜员机等方式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在1月份交一年,也可以按月缴费(注意不要断档,断档超过 3个月就会产生待遇享受期,会影响报销!),按月最低缴纳379.52元(4494*8%+16+4),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划账最低89.88元(4494*2%)。
我县医保局积极对接税务等部门,做好系统调试工作,确保灵活就业人员待遇不受影响,同时大力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将利好政策落实到位。(韩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