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交警部门全面推动“客运车辆驾乘人员 全员全程规范系好安全带”行动。
交警部门表示,对大客车、7座以上载客客车、出租车、网约车、上高速公路行驶车辆,后排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从6月1日起实施劝导纠正,8月1日起依法处罚;
对其他车辆后排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9月1日起实施劝导纠正,11月1日起依法处罚。
在近期的检查中,交警部门发现,长途客车乘客基本都系上了安全带,而短途的客车上,乘客因路途短、车辆安全带无法使用等原因,系安全带的乘客较少。
据介绍,根据交通安全法的规定: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以罚款50元、记2分;
乘车人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处以20元罚款。
◆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以罚款50元、记2分;
乘坐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以5元罚款。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以罚款50元,不记分;
乘坐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以5元罚款。
交警也提醒乘客,如果在发车前发现安全带存在问题,应该及时向司机和售票员反映,要求换座位或换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