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公共安全,营造绿色、安全、宜居的城市环境,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拟对烟花爆竹禁止燃放范围予以明确。为提高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现就《关于全县部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0年2月14日前进行反馈。联系人:李嘉瑞,联系电话:81869139。
bt365体育在线官网_aa365备用网址_365bet体育在线中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14日
关于全县部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公共安全,营造绿色、安全、宜居的城市环境,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部分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地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二、限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由新海西大道-人民西路-硕项路-新南环-苏州南路-鹏程路-北环路合围形成的区域(见附件),自2020年3月1日起,每日22时至次日6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除外)。
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品种
市民禁止燃放包装上标有“专业燃放类”红色字体的烟花爆竹及非正规渠道来源的烟花爆竹。
四、相关违法行为的查处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存在非法生产、运输、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等其他违法行为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对于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的违法犯罪行为,举报电话:110。
对于违规销售的违法行为,举报电话:12350。
五、本通告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bt365体育在线官网_aa365备用网址_365bet体育在线中文县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4日
附件:bt365体育在线官网_aa365备用网址_365bet体育在线中文县城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示意图.doc
bt365体育在线官网_aa365备用网址_365bet体育在线中文县城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示意图